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接2019年2月底之前社保数据梳理的第三批社保“存疑”名单已于2019年5月15日推送到省住建厅网站的企业端(名单见附件)。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要求,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筑函〔2019〕11号)相关工作安排,现督促上述企业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社保“存疑”名单的企业应在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将《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须盖公司公章)、注销查询结果或社保整改证明、《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报送至我局各相关处室(详见附件)。
二、企业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说明原因并承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5天,逾期仍未整改的,按“挂证”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逾期未整改或逾期未提交《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的,将视为违反相关执业管理规定,我局将上报省住建厅,对其及相关“挂证”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挂证”人员的注册证书将予以省级注销或上报住建部处理,自撤销注册之日起个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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