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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挂证违法违规注销注册的相关事宜的通知

考题吧  发布时间:[ 2019-03-20 14:29:12 ]   发布人:kaoti8   【】 点击数:

导读:

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事单位、各类注册人员:

  为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住建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在我区内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人员开通了快捷注销业务,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人员,应及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凡属于注册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各类注册人员,在自查自纠阶段申请注销注册的,请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3号窗口提交注销注册申请书及注册人员与注册企业的解聘合同或离职证明。如注册人员与注册企业有劳务关系纠纷的,应提供注册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勘察设计类)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申请全套材料,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注销手续。

  注销注册咨询电话:0891-6831320;13638991730。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明确界定“挂证”行为

  为更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地)住建局要清晰界定“挂证”行为,切实做到有的放矢。根据《补充通知》要求,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若干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按规定在自查自纠阶段予以整改。《补充通知》详见附件1。

  二、认真核实“挂证存疑名单”

  住建部已将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挂证存疑名单”(包括工商核对异常信息、企业代码异常、社保问题异常、注册人员多单位重复注册等)提供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厅按照企业注册地进行分类汇总后点对点发至各市(地)住建局,请及时组织“挂证存疑名单”企业与相关人员联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厅将根据住建部推送的数据对“挂证存疑名单”进行不定期更新,并及时转至相关地市。

  三、专项整治时间调整

  为解决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同时将藏建市管〔2019〕5号文件规定的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其他有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次顺延。请各市(地)住建局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上报我厅,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书面上报我厅。

  四、其他要求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可书面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说明原因并承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自查自纠整改时间1个月。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各市(地)住建局按“挂证”行为审核处理上报。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我厅将依据一方申请及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我厅将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对仍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处理。

  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报电话:0891-6822557

  举报邮箱:xzzjtjgc@163.com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0891-6842285

  举报邮箱:xzldjcj@126.com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891-6830992

  举报邮箱:xzjttjgc@163.com

  自治区水利厅

  举报电话:0891-6373195

  举报邮箱:shuilijc2013@163.com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举报电话:0891-6324061

  举报邮箱:13989919922@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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