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推动降低就业门槛,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9日之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84208366
电子邮箱:zjszhichengchu@163.com
附件: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 (请下载附件查看完整版)
免责声明: 考题吧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发表的文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和隐私,请联系我们chalingjia#vip.qq.com (请把#改成一下@啦),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侵权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