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一级建造师 > 考试报名

2019年青海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考题吧  发布时间:[ 2019-07-06 15:48:47 ]   发布人:kaoti8   【】 点击数:

导读:

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文件内容详细如下文。

  由于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需要24小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

  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的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书(点击“职称证书”按钮进行上传),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记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三、 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审核、缴费。

  (一) 网上报名各工作时间点
 

报考考试科目 报考考试科目 报考考试科目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缴费形式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
2019年7月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24时
一级建造师
2019年7月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24时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2019年7月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24时
一级建造师
2019年7月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24时 2019年7月6日9时至2019年7月20日24时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系统没有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进行人工核查。人工资格核查分为网上提交材料核查和现场核查方式。

  1. 网上提交材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提供材料: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2)以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人员;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单位盖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④符合免试部分科目人员,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⑤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原价及复印件。

  (四)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六、资格审核人员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9楼912室)

  联系电话:0971-6146535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考题吧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发表的文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和隐私,请联系我们chalingjia#vip.qq.com (请把#改成一下@啦),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侵权文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