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范围
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
1.全省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以前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5.首次注册期满人员
中小学定期注册范围内的教师,身份转换为港澳台居民后,如果仍属于注册范围,则继续执行定期注册相关政策。
(二)注册进度安排
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分为《教师资格证书》核查和定期注册两个阶段。
工作时间为:9月—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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