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挂证”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19〕100号)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指导并督促相关企业和注册人员开展了违规“挂证”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投诉举报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推送的疑似“挂证”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无法联系注册人员或企业”的“挂证”情形,企业或注册人员单方面提出了注销“挂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申请,自愿纠正“挂证”行为。我厅拟对提出申请的陈昱铭等3730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名单附后)。公告期为2019年6月19日-8月19日。公告期内,对本公告拟注销“挂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异议的,注册人员或企业(非申请方)可以在2019年8月19日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据,我厅将对异议申请再次进行复核。逾期未提出异议申请的,在公告期满后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人:陈莹,电话:025-51868738,传真:025-5186874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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